“赔款实名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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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实名制”制度


为防范骗保等违规行为,自2009年11月1日起,成都车险开始全面实施“赔款实名制”制度,今后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的赔款将直接转账到车主提供的同名账户内,赔款现金支付将成历史。

“赔款实名制”的实施,其目的在于保护车主的权益,以前一些车主为了省事把车辆交给经销店或维修厂,直接由修理厂代办理赔手续,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不良维修厂便制造一次较大事故现场,有时候几千元的损失会被夸大至1万元,由于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就悄悄地流入不法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而车主们往往是在第二年续保时才发现,维修记录凭空多了,在下一个年度续保时,因出险次数过多,还得为此多掏保费。另外,这种行为也会导致爱车损失加重,从而凭空埋下事故隐患。

成都车险的“赔款实名制”做到了理赔款全面实施“零现金”:除被保险人特殊要求领取现金外,各公司车险赔款一律采取转账、汇款、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

对于成都车主来说,上述办法的施行一定程度上让理赔手续更加复杂,理赔款何时到账也成为担心的问题。而且由于大部分车主对保险条款都不太熟悉,因此车主需要学习一些理赔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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