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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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前身为安徽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合肥等四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皖政秘〔2003〕65号)、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成立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批复”(皖编办2003〕89号)的文件精神,于2004年成立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省直分中心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其行政关系隶属于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上接受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省直分中心编制20名,内设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财务科、信息科5个科室。

省直分中心主要职能:负责省直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非生产性企业、中央驻肥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支付、 使用及管理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省管局系统先进工会和安全保卫先进单位;2005年4月分中心被省人事厅、省管局评为全省后勤系统先进集体;2005、2006年经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考核为年度全省公积金业务优秀单位并通报表彰;2005年、2007年连续2次被省管局局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6年、2007年连续2次被省直文明委评为省直“三优”文明单位,2007年1月,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文明窗口单位;6月被省直工委评为效能建设红旗党支部。12月,又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