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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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全市农机行业行政职能,隶属市农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农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引导农机、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编制发展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机使用管理、农机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对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入户、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牌证发放、年度检审、农机事故处理、安全教育等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质量认证和监督,负责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目录管理;负责农机修造、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导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普及、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机人员培训。

(四)组织落实农机补贴政策,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农机补贴资金的兑付。

(五)负责组织指导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信息。

(六)指导农机抗灾救灾。负责农机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农业工程及农田机械化生产。

(七)负责农机行业利用外资项目和农机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国外农机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