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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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对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企业债券发行,衔接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总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县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使用方向,监测债务安全情况;安排县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外资项目及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指导信托业、证券业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指导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和设计的审查;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检查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的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制定工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基础产业发展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组织研究城镇化战略,协调、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七)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全县粮食、棉花、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八)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九)提出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参与有关制度、办法的起草和实施。

(十二)负责汝瓷研究开发和企业技工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