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4+2”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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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4+2”格局


北部湾“4+2”格局是在原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所属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座城市基础上扩展而来,将邻近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物流纳入经济区中统筹考虑,实施“边海互动”,形成“4+2”的格局。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由南宁、北海、钦州和防城港4市所辖的行政区域组成,面积4.25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17.9%;海域总面积12.93万平方公里;2005年末总人口为123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5%;生产总值达1205.3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29.6%。

考虑到经济区交通、物流及出边、出海的发展需要,2006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决定把邻近的玉林和崇左两市的交通、物流也纳入经济区的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形成了“4+2”的格局。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面积也扩大到7.27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0.7%;2005年末总人口达205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2%;生产总值达1712.7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42%。

2006年8月10日,首届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城市合作峰会在北海召开,审议通过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4+2”城市合作框架协议》。“4+2”格局的构建,既是广西环北部湾城市群共同打造对接东盟的新兴经济板块,也是广西实施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具体行动。

相关分词: 北部湾 北部 部湾 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