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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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简称“北京边检总站”,直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属人民警察编制。

北京边检总站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后勤处、业务处和技术处。机关直属单位设培训中心、技术保障队、服务中心和门诊部。下辖北京铁路西客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防检查一队、边防检查二队、边防检查三队、边防检查四队、特殊勤务检查队和遣返审查所。负责首都国际机场、北京铁路西客站火车站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及北京周边机场的临时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

北京边检总站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

(三)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四)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

北京边检总站的前身是北京边防检查站,它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诞生。1951年5月,公安部边防局组建了归其建制领导的北京边防公安检查站。1952年7月,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边防检查站。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北京边防检查站先后隶属公安军司令部、北京公安总队司令部领导。1966年,公安部队番号撤销,其所属建制和任务全部移交人民解放军,北京边防检查站隶属北京卫戍区警卫二师司令部领导。 1973年全国边防改制为人民武装警察,北京边防检查站先后隶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领导。1983年6月北京边防检查站由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移交北京市公安局,成立北京首都机场安全检查警卫部,纳入武警北京总队序列。1985年9月,成立北京市公安局边防局,直接归北京市公安局领导。1988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边防局和北京边防检查站实行局站合一体制,对内称北京市公安局边防局,对外称北京边防检查站。 1998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等九城市实行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国函〔1997〕76号),在北京市公安局边防局基础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北京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业务量高幅增长,口岸偷渡与反偷渡、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日益复杂和激烈。北京边检总站党委牢记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安机关承担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带领广大民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局党委的指示决议,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国门意识、改革意识,努力增强维护国家安全与政治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形成了“团结、坚定、勤奋、求实”的优良站风,为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年全国边防检查工作会议以来,北京边检总站坚决贯彻部、局党委要求,坚持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为中心,坚持通关效率,坚持严密管控,大力推进服务理念、专业素质、职业精神“三大支柱”建设,努力树立 “文明国家窗口”的良好形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是公安部直属的副局级单位,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接领导。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后勤处、业务处、技术处等机关部门,下辖北京西客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4个边防检查队、1个遣返审查所等基层单位。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设立于1951年5月,50多年来,经历了多次管理体制变革。1998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北京边检机关由现役制改制为职业制,成立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不论管理体制如何变化,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肩负的职责始终没有改变,依法履行对北京口岸出、入境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任务等职责。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坚持以建设“文明国家窗口”和打造“最优秀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规范管理,严明纪律,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出色地完成了党和国家领导出访、外国元首政府首脑访华、第十一届亚运会、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非合作论谈北京峰会等重大活动的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队伍中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北京市文明标兵、新长征突击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05年,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在全球航协组织的服务质量测评中,被誉为拉动机场整体服务质量的“龙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