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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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


北京农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于1996年经北京市教委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始招收法学专业学生,于2001年6月升为本科,其中社会工作专业于2003年设立。我系是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支中青年教师组成的教学科研队伍。大部分教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等国内著名高校和法学院。

大多数教师具有律师资格和硕士以上学历,其中有留学日本归国的博士,有多位教授和副教授。我系现设有法学、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三个教研室,拥有独立设置的资料室、心理咨询中心等。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政法系学生有思想活跃、社会责任感强等鲜明特点 ,由学生自发创办的青年法学会在校内外广受关注;《政法之音》刊物亦在院领导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现在的政法系似晨阳、如幼苗,它的光芒必将照亮明日的学院,她的芳迹定会遍布学院的每一寸土地!

法学专业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化经济社会和法制建设需要的道德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和初步的法学研究能力,能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有关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全面地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中国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经济学、文学、艺术等相关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当代法学的基本理论,深入领会、熟练掌握我国现行主要的法律基本精神与主要内容,形成以法学为主,较全面、合理的知识体系 ,具备法学研究的初步能力,掌握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方法,具备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

三、主干学科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刑法学

四、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总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合同法学、婚姻家庭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对各课程的教学实习、模拟法庭、公益劳动、生产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并对社会现实深入了解,以 使其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

六、专业年限

四年制本科

七、授予学位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专业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较强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其它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社团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掌握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具备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工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

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

四、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学,农村社会与社会工作,社会环境保护,人口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通过课堂讨论、社会工作实践、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及毕 业

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使同学加深对社会工作知识的理解,提高运用

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