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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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建于1984年,所在的北仑区“因港而设”,但该院收案除管辖北仑区外,还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等五个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辖区面积593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78万,其中户籍人口36万。近期扩编后,该院共有行政编制110个、事业编制5个,现实有干警94名。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事)、民二庭(商事)、民三庭(速裁)、民四庭(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行政庭、执行局(庭)、审监庭、法警大队等14个庭室部门及小港、柴桥和大榭等3个人民法庭。该院2001、2002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好法院”荣誉称号,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2004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司法为民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高院推荐为“全国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2-2005年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先进法院。 2008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45件,办结7941件,为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北仑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落实“八项司法”具体要求,各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在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审理好劳动争议、破产、合同违约等类型民商事案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竭力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在审判管理方面,改革和重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大力建设审判信息管理系统,狠抓审判质效管理,同时狠抓审判公开、审判民主,力求司法公正。在司法为民方面,搞好立案服务大厅建设,坚持案件繁简分流,拓展完善速裁机制功能,认真实施新《诉讼收费办法》,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大力构建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对接机制,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和巡回审判,受到群众欢迎。在队伍建设方面,该院大力培养年轻干部,推进干部结构优化,开展干警“硕士博士学历工程”,按照“进得来、出得去”原则,想法设法推动优秀人才换岗流动发展。该院十分重视调研工作,开设“青年法官论坛”,营造理论氛围,培育法院文化;同时注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准”,实现十三年干警违法违纪“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