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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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商务局




简介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2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发〔2010〕6号),设立滨州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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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务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三)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使用中央、省、市商务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申报,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指导全市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四)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五)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限制、禁止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业务;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审核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六)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承担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九)拟订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核准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综合评价、统计、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发展我市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审批、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审批商务系统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

(十四)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编制总额30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党务干部的配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督办、宣传、档案、接待、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办理商务系统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事项;承担市政府驻境外经贸代表处的日常联系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驻外机构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业务培训。

规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工作;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综合科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推广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及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工作;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承办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立管理全市对外贸易经济政策数据库。

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政策,编制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协调管理全市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和技术贸易;按规定负责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承办进出口商品配额投标企业资格的初审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进出口许可证;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按规定审批和管理外国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拟订技术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相关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管理加工贸易,按规定核准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承担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及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市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

外商投资管理科

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全市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全市产业招商工作和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牵头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出口设备的审核、申报、确认;负责全市外资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

对外经济合作科

拟订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组织实施境外各类资源开发、优势产能转移、跨国并购等境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拟订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核准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承办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查备案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审核、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管理多双边及国外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

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开发区的综合评价、统计、考核工作。

经济秩序办公室

(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跟踪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相关产业的影响;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省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维护机电产品进出口秩序;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机关党支部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