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 沧州市解放西路7号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沧州市城乡规划方面的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组织沧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协调督导有关部门根据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并组织技术审查;负责沧州市区城市景观设计。
(三)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桥涵、雕塑、凿井、河渠、铁路、垃圾处理场、堆料厂、广告、牌匾、外装修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并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测量工作。
(六)负责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验收,并对批后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七)参与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八)参与沧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九)指导、推动各县(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规划设计队伍的管理。
(十)负责全市规划队伍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工作;组织参与全市规划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崔华军 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王吉祥 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办公室、财务、城乡规划科
秦 琨 副局长,党组成员,主管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管线规划科、环艺规划科
孟繁祥 纪检书记,党组成员,主管纪检监察、法规监察科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办公室、财务、城乡规划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管线规划科、环艺规划科、纪检监察、法规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