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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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证明




基本概念


产业政策证明是针对国家或地方限制类、禁止类企业在进行企业审核、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企业发生重大变革(如企业重组、改制、并购、搬迁等)时所必须出具的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交通等部门开具的相关文件的审核证明。

对象: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类企业(限制发展类企业:如轻工、机械制造业等;禁止发展类企业如“三高企业”——各地发展规划不同,故产业分类不同)

所需材料


办理符合产业政策证明文件时,提出申请的企业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企业提交的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的书面核查申请

(二)申请企业提交的办理符合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申请表

(三)审批制项目的批复文件、核准制项目的核准文件、备案制项目的备案文件及复印件

(四)项目建设时国土、规划、建设、环保、交通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五)企业改制、重组、并购、搬迁、改造等的证明文件;

(六)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换证企业须附原生产许可证证书

经办单位


产业政策证明文件一般由企业属地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具,也有些地方由当地经信委或工业部门开具。

有效期


产业政策证明文件一般自开据起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