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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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教育局


机构主要职能 一、部门类别:常熟市教育局为常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工作机构。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指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与规定,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思路,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协调地方高等教育事业;指导、协调各镇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停办、更名、合并、撤消;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

4.提出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经费的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按上级规定和本地实际拟定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管理、安排市直属单位经费和全市各类教育统筹经费。对局直属单位(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镇属学校教育经费使用实行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本市教育的援助和贷款。

5.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和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办理教师资格申报和教师职务资格评定、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考察、任免。

6.组织国家学历考试,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审定各类学历标准。

7.管理和指导市直属学校的教育基本建设和装备建设,指导镇(场)的教育基本建设和装备建设。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产业发展工作。对全市校舍、土地等教育资产实行监管。

8.负责直属学校的党务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9.领导局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和辅助性方面的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