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农村金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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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农村金融学会




简介


常熟市农村金融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异下,进行金融科学研究的群众性的社会学术团体,是江苏省和苏州市农村金融学会团体成员,接受常熟市社团主管部门和常熟市科协指导与管理。

学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组织全市农村金融部门的于部职工学习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金融与经营管理等理论,提高金

融础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努力开拓城乡金融事业,积极支持城乡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常熟市农村金融学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异下,进行金融科学研究的群众性的社会学术团体,是江苏省和苏州市农村金融学会团体成员,接受常熟市社团主管部门和常熟市科协指导与管理。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组织全市农村金融部门的于部职工学习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金融与经营管理等理论,提高金融础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努力开拓城乡金融事业,积极支持城乡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组织推动金融理论研究工作。

二、调查研究金试改革和开拓城乡金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为决策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依据。

三、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增训理论研究骨干,推动群众性金融理论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四、加强同市内外金融和经济学术团体,以及其它有关学术团体之间的联系,交流科研成果和学会工作经验。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拥护申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心金融研究。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赞同本会章程者,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进行金融研究、提供科研成果。

二、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三、遵守本会章程,认真执行本会决议。

四、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五、取得本会编印的刊物、资料的权利。

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八、对金融研究工作和学会活动作出较大成绩者,有获得本会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露四递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会最蔚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会,每届任期五年。会员代表会的代表由会员组推荐产生。会员代表会的职责:

一、讨论决定夺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要寥项。

二、制定和检查本会工作汁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四、听取或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本届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 本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正副会长和推举正副秘书长。日常工作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具体负责

第八条 经理事会决定,可邀请知名人士担任本会民誉会长或顾问。

第九条 会员代表会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条 本会实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位一体”组织休制,在本会领导管理了,分设分会。

第十一条 本会的基层组织是会员小组(学会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入会单位合理负担。

二、咨询服务收入。

三。其它收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会会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常熟市支行大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