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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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经济区


长三角经济区 长三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8个城市和浙江省6个城市,共计15个城市,以后又有浙江台州市加入了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即所谓的“15+1”。以沪杭、沪宁高速公路以及多条铁路为纽带,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长三角经济区

长江三角洲北起通扬运河,南抵杭州湾,西至镇江,东到海边,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部、浙江省北部以及邻近海域。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比较完善,城镇体系完整,科教文化发达,已成为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历经新中国成立以来多个历史阶段的发展,长三角以全国2.1%的陆地面积、11%的人口,创造了全国21.7%的国内生产总值、24.5%的财政收入、47.2%的进出口总额,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城镇体系较为完备的区域。

1992年由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14个市经协委(办)发起、组织,成立长江三角洲十四城市协作办(委)主任联席会,至1996年共召开五次会议。

1997年,上述14个城市的市政府和新成立的泰州市共15个城市通过平等协商,自愿组成新的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协调会设常务主席方和执行主席方。常务主席方由上海市担任,执行主席方由除上海市外的其他成员市轮流担任。协调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协调会在常务主席方设联络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市的协作办(委)作为协调会具体的联络、办事部门。

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发开放浦东的重大决策。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

2008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了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2009年4月14日,国务院发表《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 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

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市《关于撤销南汇区建制将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的请示》,同意撤销上海市南汇区,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浦东新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68.60万。“大浦东”突破行政区划,使得土地、政策、资金、竞争等诸多掣肘迎刃而解,而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建设、迪斯尼项目等将能通盘考虑。

2009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地处我国沿海、沿长江和沿陇海兰新线三大生产力布局主轴线交会区域,是长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位优势独特,土地后备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在新形势下加快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对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和整体实力提升,完善全国沿海地区生产力布局,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强我国与中亚、欧洲和东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3月28日,沪、苏、浙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签署“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

2010年5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

199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由1992年建立的长三角15个城市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发展而来,是长三角地区城市间的合作机制。

2010年3月2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的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上,合肥、盐城、马鞍山、金华、淮安、衢州等6个城市正式成为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会员。此次扩容后,协调会成员城市达22个。

浦东开发

1990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宣布:中央决定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开发。

浦东是指黄浦江以东、长江口西南、川杨河以北紧邻上海外滩的一块三角形地区,面积约350平方公里。这是一片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土地。早在20世纪初,孙中山和国民党政府中的有识之士,就提出过开发浦东的设想,但都没有付诸实施。

从1984年起,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振兴上海,重点是向杭州湾和长江南北两翼展开,创造条件开发浦东,筹划新区建设,并制定了《上海经济发展战略汇报提纲》。1986年4月,在当时的上海市市长江泽民主持下,上海市政府提出了开发浦东的初步方案,并向中央上报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方案汇报的提纲》。1988年以后,在党中央的支持下,上海加快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可行性研究。1990年初,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朱镕基向邓小平提出开发浦东的战略设想,得到重视和支持。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正式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关于开发浦东的请示》,提出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基本构想。

1990年3月初,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提出:“机会要抓住,决策要及时,要研究一下哪些地方条件更好,可以更广大地开源。比如抓上海,就算一个大措施。上海是我们的王牌,把上海搞起来是一条捷径。”

在邓小平的推动下,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于4月正式批准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出席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五周年大会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同意加快浦东开发的决定,同时指出:开发浦东,开放浦东,是中央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而作出的又一个重大部署,对于上海和全国都是一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事情。

1990年4月以后,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开发浦东的政策和措施。9月,国务院批准了上海市政府开发、开放浦东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浦东开发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浦东开发启动之后,有实力的跨国公司、中外金融机构纷纷踏上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外商投资逐年增加。一个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城区开始奇迹般地崛起,带动了全上海以及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经济的新飞跃。浦东由此成为新上海的象征,也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取得显著成就的重要标志。

泛长三角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08年12月正式获国务院批准,是针对长三角产业转移的示范型创业区,规划中的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包括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等9市全境和六安的两个县(区),辐射安徽全省、对接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深化泛长三角分工合作,着力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平台,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调动承接方与转移方两个积极性,把示范区建成长三角产业拓展的优选区,形成与长三角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2009年11月23日,第二届泛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论坛在合肥召开,安徽融入泛长三角将迈出实质性步伐。作为国家层面发展的重点区域,皖江城市带将在体制机制创新、投资、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产业、对外开放等方面,拥有很多独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