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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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基本信息


地址:城口县葛城镇北大街行政综合办公楼11楼

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增长方式、结构调整和人口控制、劳动就业等调控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总量平衡和经济结构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生产力布局和资源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国民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综合运用投资、财税、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逐步建立健全对全县经济的调节机制,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施。

(四)提出经济建设和投融资的重大方针政策,承担全县社会投资、资金、资源的综合平衡工作。编制和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审批或转报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编制全社会建设资金平衡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骨干项目资金平衡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城建、交通重点项目偿债计划;加强县级建设资金的调度,加强以资金为重点的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工作;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五)负责牵头制定全县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策划产业结构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六)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工代赈规划;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审批或转报,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转报和组织实施;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和以工代赈项目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布局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制定投融资、计划、价格、招投标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总体发展规划,监督、预测第三产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研究第三产业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扶植政策。

(九)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口县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承担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市物价局出台的地方性价格、收费法规和规章。

(十二)负责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具体落实;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参与建立重要商品调节制度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十三)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公用事业、重要公益性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管理、引导已开放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执行市物价局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目录及管理办法》;负责执行《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度审验制度;负责全县价格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价格成本及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负责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口县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制订城口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意见,平衡统筹城乡重大专项改革方案;负责研究制定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综合性文件。

(二)研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相关机制体制,负责提出改革建议和措施,承担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咨询工作。

(三)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四)协调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系统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涉农项目整合工作。

(五)承担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协调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事项。

主任 郭孝廉 电话:59223581

物价检查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价格方针、政策、法规。

(二)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依法对国家价格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及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全县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明码标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进行管理监督。

(五)负责全县的收费行为和价格行为的举报,举报电话:12358。

(六)对上级交办、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举报事项,负责办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七)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报表。负责监督检查案件、举报案件的案卷整档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所长 江愚 电话:59220714

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


(一)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纠纷财物等物品的价格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接受各类市场主体的委托,对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证。

(三)接受委托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

主任:李兴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