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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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职能介绍


市政府参事室是市政府主管参事工作的部门。基本职能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参事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的职责,发挥参事在政府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和在统战工作中的联谊作用。基本职责为:

(一)组织参事对市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情况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

(二)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及时反映各方面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组织参事参与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的研究、评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组织、支持参事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五)组织参事及时学习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为开展参政咨询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六)承办市政府参事的选聘工作。

(七)组织参事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

(八)为参事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和协调工作。承担参事室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组织人事、计划生育、来信来访、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政务督办和机关目标管理工作。承办选聘参事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财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成都参事文选》的编辑出版工作。承办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事工作处

组织参事学习、考察、调查研究,负责整理和报送参事的调研报告和建议,负责组织参事参与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的研究、讨论,负责祖统联谊、宣传工作。负责文史资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承办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史研究处

负责收集和整理文史资料。

发展历史


1951年11月5日,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批准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以下简称参事室),市政府秘书长张静山(中共党员)兼任参事室主任。参事室办公地点设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旧“皇城”)内。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参事室工作陷于停顿,参事由成都市政协管理,学习,接受组织检查并参加劳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10月参事室恢复工作。成都市革命委员会任命市政协副主席、市民革副主任委员朱戒吾为参事室主任。设立参事室办公室,暂借东风路成都市工商联办公楼内办公。

1981年12月成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支部委员会。

198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了中央统战部《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工作的意见》(厅发〈1984〉34号文件)。这是建国以来中央关于全国参事工作的第一个重要文件。文件就新时期参事室的性质、任务、领导关系、任命参事的主要对象、生活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参事工作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985年6月参事室办公地点由原借用的东风路成都市工商联办公楼迁入马道街75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

1988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召开全国参事室、文史馆工作座谈会。会后,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事工作的通知》(国发〈1988〉58号文件)。这是参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就参事室的工作和参事制度作了重大改革。参事室的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开始转轨,参事由任命制改为聘任制。该文件对参事室的机构设置、性质和任务、参事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均作了明确规定,指出:参事室是人民政府所属的一个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参事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有权直接向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1989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把“注意在政府参事室中适当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他们的咨询作用”写入了文件中。

1989年1月成都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参事室撤销办公室,设置秘书处、行政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定为15人。

1989年9月参事室机关工会成立。

1990年9月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参事室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为19人。

1991年1月中共成都市委决定建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

1994年12月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参事室将原行政处、秘书处调整设置为办公室和业务处。

1996年10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成办发[1996]101号)中确定,参事室内设办公室和业务处两个职能处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单列管理的行政编制(参事)23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2001年8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办发[2001]72号)中确定,将办公室和业务处改为办公室(挂人事处牌子)和参事工作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定为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设副局级纪检、检察员职位1名(兼)。设置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配备编制4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1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

2002年12月中共成都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中共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