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交通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赤水市交通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李洪亮、代玉福、赵光辉、候应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硬化葫市高竹村连接长沙镇沙坎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13公里到高竹公路为乡道,按现行的公路分级管理体制,由葫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市政府按1000元/公里年标准予以补助;

2、高竹村连接长沙镇沙坎公路尚在建设之中,且国家对西部地区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目前无政策支持,故暂不具备硬化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将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推进全市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进程。

赤水市交通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