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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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09年度人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赤人常发〔2009〕39号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委会街道工委,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

2009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委会街道工委,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人大工作方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全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全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宝源乡(奖金3000.00元)

二等奖:官渡镇、白云乡(奖金各2000.00元)

三等奖:文华办、丙安乡、复兴镇(奖金各1000.00元)

二、全市人大代表小组先进单位

一等奖:大同镇(奖金3000.00元)

二等奖:宝源乡、天台镇(奖金各2000.00元)

三等奖:元厚镇、葫市镇、市中办(奖金各1000.00元)

三、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城管局(奖金3000.00元)

二等奖:水利局、民政局(奖金各2000.00元)

三等奖:财政局、政府办、信用联社(奖金各100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做出新的成绩,未受表彰的单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战略步伐,建设和谐赤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