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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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其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王开现 市人武部部长

何国彬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润华 市水利局局长

黄 强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李中秋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王学黔 市科教局局长

陈小猛 市公安局局长

刘 涛 市民政局局长

廖晓波 市财政局局长

王碧强 市农牧局局长

黄良志 市司法局局长

林继禄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艾吉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明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清平 市城管局局长

周山荣 市林业局局长

罗洪荣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洪英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秋萍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柳青勇 市经贸局局长

袁长江 市供销社主任

郭 川 团市委副书记

罗天虎 市气象局副局长

简作强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谢合志 市武警中队队长

廖寿平 市航道处处长

徐骏平 市海事处处长

先正琴 市水文站站长

陈 坤 市电力公司经理

刘春梅 市财保公司经理

杨 均 市石油公司经理

杨绍林 市邮政局局长

胡海颂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廖华明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 静 市移动公司副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杨润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生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小华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具体工作职责

指挥部:负责全市及中心城区城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拟定防汛抗旱工作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布执行;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中小型水库、防洪水利、地电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开展病险水电工程的监测处理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与调配;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协助搞好群众防汛队伍的培训;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设备、通讯方案的申报;负责警戒水位以下防洪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随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防汛动态,分析防洪形势,制订抢险方案,当好行政首长的参谋。

市农牧局:协调抗洪抗旱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支援灾区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农作物基地的安全度汛,及时提供农业洪涝、干旱受灾情况,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负责抗旱油料、机具的供应、维修,排涝泵站的机具备用,实施排涝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制定防汛抗旱规划工作;负责防洪抗旱、除险加固、水毁修复、抗洪抗旱救灾等项目和资金的编报、争取和监督管理。

市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所属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指令,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物资供应。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领导本系统及下属基层单位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抢险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抗旱抗洪物资储备,灾后帮助基层恢复生产自救。遇紧急抢险时,负责指定物资的供应和调运。

市人武部、市消防大队、市武警中队:负责制定驻地部队参加防汛抢险行动方案;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组织指挥由武警部队、民兵组建的抗洪抢险突击队,积极参与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和抗灾救灾任务,协助维持治安、帮助恢复生产。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雨情变化,按时向防汛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和有关天气公报,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市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和中心城区雨情、水情和有关预报,监测雨情、水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当赤水河水位接近229.0米时,密切关注上游片区的降雨量级、范围和趋势,加强与上游二郎、茅台水文站联系,及时会商,确定洪峰流量及淹没高程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秩序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电设施行为,协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根据需要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道路畅通;当洪水达到水位231.00米时,承担赤水大桥的特别管制工作。

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安全度汛,确保通讯正常;建立防洪抢修队伍,优先保证防汛电话优先畅通及各辖区重点工程险点、险段抗洪抢险的通信畅通;负责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网络畅通和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帮助灾民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气象、防汛、洪水信息。

市电力公司: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保证防汛指挥、防洪工程、重点防汛度汛工程建设的电力供应;建立防洪抢修队伍,优先保障抢险供电需要,危急水位时,夜间要保证沿河道路照明;负责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帮助灾民恢复重建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上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按照防洪安全要求航行,汛期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为紧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提供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紧急抢修水毁公路、桥涵、道路等设施;负责大洪水时抢险、救灾、撤离人员使用车辆的及时调配。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调查统计上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救灾扶贫、灾区生产供应、灾民迁返及恢复生产等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协助水电部门做好堤岸的保护工作,帮助灾区灾后清淤和水毁修复。

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划安排、拨付防洪工程建设、恢复生产和救灾扶贫资金。会同防汛办做好特大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木的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工作。

赤水海事处、航道处:负责辖区内船舶的安全航行和停泊工作;当洪水接近231.00米时,协助市中派出所做好洪特二区东门码头的治安和水上安全(洪特二区不能停靠船舶),负责指挥船、救生船的安全运行调度。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出现险情时,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电视、广播报警,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抗旱信息、通报灾情;组织人员及时采访、摄取受灾情况资料上报,做好抢险救灾报道工作;负责指挥和组织协调游客疏散至安全地带,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市科教局: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负责学校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做好防汛工作;负责所管辖学校校舍安全和中、小学在校学生汛期安全,做好师生疏散工作。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抗旱救灾、抗洪抢险中的医疗救护及灾后的卫生防疫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防治及其他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防汛抢险取土用地问题。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监督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山洪灾害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对重大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失。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处置;参加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生产企业和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全市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防洪抢险、救灾等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行业设施的安全度汛,汛期优先提供防汛邮政服务,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需要。

市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因洪涝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市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供应。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