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市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市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市直部门考评办法和乡镇街道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市直部门)
招商引资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战略目标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强市建设的需要。为全面完成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部门。
二、考核形式
1、年终由市招商局牵头,监察局、政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市直部门招商引资考评工作。
2、考核以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的单位计分方法为: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得分×0.8+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考核得分×0.2;无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的单位以投资环境建设考核得分为最后得分(附赤水市2009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
四、奖励
完成任务的部门,根据考评分值由高到低,设一等奖一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3000元。
年终全面完成4.2亿元招商引资任务,设组织奖1名,奖金5000元,奖励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作出贡献的综合协调部门。
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乡镇街道)
招商引资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战略目标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强市建设的需要。为全面完成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评形式
1、年终由市招商局牵头,监察局、政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负责乡镇、街道招商引资考评工作。
2、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并结合日常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建设业务工作的方式进行。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附赤水市2009年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
四、奖励
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根据考评分值由高到低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