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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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全市国庆节期间社会消防安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市庆祝建国60周年大庆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9月5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厅关于坚决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遏制全市火灾形势为目标,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国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国彬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简作强任办公室主任,王志广、严本灿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以高层建筑和地下场所,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大型仓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古镇、“三合一”和“城中村”等场所以及党政机关,重大活动、庆祝场所,旅游景点,金融、通讯、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供电、供气、供油、供水等要害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的要害部位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格惩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及时有效扑救各类火灾,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不发生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四、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坚持已经形成的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隐患反弹。要积极督促所辖单位和行业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六化”工作要求,全面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作。

2、进一步做好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公明传〔2009〕17号)要求,加大整治力度,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深化“苗岭二号”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消除火灾隐患。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医院、学校、幼儿园、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公通〔2009〕61号)、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黔公通〔2009〕55号)、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私营企业协会《关于加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通〔2009〕86号)精神,深化“苗岭二号”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强力推进以“打造畅通工程”、“打开生命通道”为主题的“双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苗岭二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4、强化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国庆期间举办庆祝活动的场所、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古镇、“三合一”和“城中村”场所以及农村大村寨作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广泛发动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志愿消防队等基层组织加大对农村村寨和民族文化旅游村寨的检查、巡查以及宣传教育力度,防止“火烧连营”和“小火亡人”,保持农村火灾形势稳定。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监督检查要实行责任到人,逐一排查,不留隐患。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要采取“定区域、定范围、定任务、定数量、定人员、定责任”的“六定”方法,将单位检查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要重点做好供电、供气、供油、供水等要害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消防工作重要任务来抓,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9月3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消除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建国6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集中力量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做到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2、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社会单位、农村和社区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教育培训的督促指导。新闻、教育、共青团、工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广泛动员消防志愿者,以“五多、三贴近”为原则,以“七进”为载体,对参加各类庆祝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达到能整改本岗位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三个能力”要求。

(三)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六熟悉”,了解掌握重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重点单位和国庆期间庆祝活动场所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消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高层、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和石油化工场所灭火救援准备专项活动,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加强辖区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建筑材料、消防设施、灭火进攻路线、人员疏散通道、火灾特点等情况熟悉,对新建、新开重点单位要制定灭火预案,进一步完善原有重点单位预案。加强对单位、场所内部固定消防设施,内部和周边消防水源、交通道路,移动消防装备的供水能力检查测试,切实掌握其作战效能,为指挥决策、灭火救援奠定基础。积极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演练,切实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以开辟进攻路线、打开生命通道、坚守战斗阵地为重点,逐一开展实地、实装演练,确保预案制定率和演练。

2、强化战备意识,严格训练,切实提高消防部队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消防部门要继续学习贯彻《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按照勤务实战化的要求,严格执行战备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认真检查“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完善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落实装备器材上勤前检查和战后恢复备勤制度,确保执勤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对灭火救援准备和出警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战训业务基础工作,提高灭火救援的攻坚克难能力,确保部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3、科学施救、严格督查,确保各类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圆满完成。消防部门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要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落实灭火救援“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切实做到按程序指挥、按规程施救,特别是要科学预见灭火救援中可能危及消防官兵生命安全的情况,早防范、早处置,努力实现“零伤亡、零失误”的灭火救援目标。对灭火救援中遇到的重要紧急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9月5日至10日)。动员部署任务,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地本部门国庆消防安全保卫行动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级签定国庆消防安保责任状。

(二)临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预案制订和熟悉演练力度,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大宣传活动,提升全市抵御、抗御火灾和灾害事故的能力,为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奠定坚强的消防安全基础。

(三)实战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全面落实重点消防安全保卫目标的现场监护措施,全力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加强“三个能力”建设,实行动态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快速报告火警、迅速组织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做好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全市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消防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警力部署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市人民政府将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认真总结,落实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动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按每个阶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将对专项行动过程中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