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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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防止饮用水污染,确保我市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9〕15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遵照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政府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负责、突出重点、条块结合的办法,全面整治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市中集中式饮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由吴洪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益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饮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市中甲子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下起赤水河甲子口取水点下游100米、上至甲子口取水点上游1000米,总长1.1千米的水域,以及沿河岸纵深50米(右岸以习赤公路为界)的陆域,共计总面积约0.4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下起甲子口取水点下游200米、上至文华办事处双龙桥,总长约2.6千米的水域,以及一级保护区外沿线起向两侧纵深300米的陆域,共计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

(二)整治内容

1、积极探索水质预警模式,通过自筹和争取政策支持相结合,积极组织资金建设预警监测系统。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积极联络协调,畅通上游水污染信息通报渠道,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的联防机制建设。

3、加强市域上游生活污染治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复兴镇、大同镇以及复兴镇长江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4、继续推进退耕还竹和实施生态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水质稳定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9月30日—10月31日)

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出动宣传车辆、制作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重点对市中饮用水源及上游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年1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1、以建设鲢鱼溪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契机,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和人工监测手段,逐步探索出水质预警模式。

2、充分发挥卫生、水利和建设等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畅通信息渠道,建立饮用水源水质公示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积极探索饮用水源保护的办法和方式,并形成长效机制。

3、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为契机,积极推动复兴镇、大同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

4、大力实施生态农业,积极推动退耕造竹工作工程,通过对饮用水源上游地区统一规划,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销售和使用,逐步将该区域发展成为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沿河各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发展网箱养鱼,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汇总资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