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卫生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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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卫生局关于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廖卫华、肖义武、刘开德、袁从本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参合村民看大病实行逐级转诊问题。建立逐级转诊制度,是为了合理分流病人,也是保护农民权益、防止“小病大治”、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符合国家提出的“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重病才到大医院”的就近就医原则。2007年初,根据各地建议,市合医委已经取消了市内逐级转诊制度。今后,参合农民在市内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自由选择服务态度好、医疗水平高的医生看病就医。

二、关于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问题。多年以来,我市乡镇卫生院受人力、财力、物力匮乏的制约,束缚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导致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着力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投入321万元用于13个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投入35.76万元用于全市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为14个乡镇卫生院各配备了1.2万元的急救设备;二是协助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赤水市乡镇卫生院管理暂行规定》,分别从院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0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卫生技术人才充实到乡镇卫生院,选派80余名业务骨干到县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临床进修,积极开展卫生支农和在职职工继续医学教育;四是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五是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个人行风档案,并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医疗机构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本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广泛动员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年来,我们对违反合作医疗政策的1个市级医疗机构、3个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和2个开具大处方医疗行为的村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并将有关情况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擅自虚高药品价格、违规计费、不合理医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力度,努力为参合群众提供质优、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再次感谢您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0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