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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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地震局


1976年滁州市行署地震局成立,后更名为滁州市地震局,为市政府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能,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房屋抗震设防、地震监测预报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等各项工作。 根据市编办关于滁州市地震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市地震局内设办公室、震防科、监测科三个科室,现有人员17名。下设滁州市地震台和滁州市民居抗震设防技术服务中心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另设滁州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一处。

【单位职能】

1、负责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和《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协助政府监督落实;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参与震情速报、灾情速报、震灾评估和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4、依法管理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和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以地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重要城镇、经济开发区、重大工程及生命线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内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资格验证和任务登记;负责审批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5、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编制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优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台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6、收集整理各台、站观测数据及邻省地震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阶段性或年度地震趋势意见。

7、调查核实当地出现的各种宏、微观异常,及时处理当地出现的地震谣传、误传事件,以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

8、负责编制本地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以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9、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0、指导县、市、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