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于滁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滁州市人民政府主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做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二)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建议,以及运用投资、财政、信贷、价格、国外贷款、国家储备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

(三)拟定全市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化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或参与编制能源、交通、通信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地方投融资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和预案。

(四)研究经济体制发展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综合编制全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财政建设性资金、政策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六)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市场体系建立;提出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全市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八)研究分析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处理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一)拟订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能,我委共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利用外资科、农村和地区经济科、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社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库区移民办公室11个职能科室 。机关定编29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日常外事工作;组织并指导系统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研究市内外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研究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以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或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经济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基础产业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调控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市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政府性专项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管理;安排市财政建设性资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和市级公益项目建设;研究民间投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市化建设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承担市列入“861”行动计划项目的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工程咨询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参与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发展计划的衔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拟订促进综合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衔接项目布局,审核交通运输建设重大项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投资的年度计划;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审核限额以上及市财政资金安排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总投资概算;会同审批和申报市大中型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项目建设总投资的概算调整;汇总编制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勘察设计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及地方建设设计标准、设计收费、政策和指标的协调和审定;参与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五)外资利用科

研究市内外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报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滁州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政策,规划和项目安排;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

(六)农村和地区经济科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社会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提出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安排农业和农村重大建设项目。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发展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做好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全市和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按规定负责开发区的有关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政策及其它区域性政策的有关工作。

按规定衔接和落实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计划、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工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行业规划、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分工负责有关工业重大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市级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发展“三高”(高成长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高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优化配置科研成果产业化资金,推动新兴产业的形成。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生态滁州建设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九)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市就业、劳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资金以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引导资金;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

(十)服务业发展科(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服务业发展状况,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服务业的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负责全市重点市场项目的审核及服务业引导资金的安排和管理。

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报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编报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指导国家粮食储备,协调、监督重要物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贯彻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分析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需要状况,提出地方投融资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编制地方企业债券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发行计划;参与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联系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协调有关工作。承担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库区移民办公室

具体落实国家和省库区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拟定全市库区移民安置和扶持的方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库区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库区移民安置和 经济开发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单位各类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的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全程跟踪督办以及内部职能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指导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关系,通报有关行政审批报务信息;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二级机构


(一)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行政机构,正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域发展、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的有关方针、政策,参与本市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与拟定;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区域间经济合作活动;组织开展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和滁州异地协会(联合会、商会)工作;组织开展在滁州外来投资者联谊活动;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承办市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能源局

市能源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行政机构,副县级建制。其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本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本市能源发展规划,研究和协调本市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能源行业、企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本市和落实省里的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能源行业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衔接平衡能源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产计划;按规定负责审查、上报电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能源建设项目;指导、协调和服务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加强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级别为副县级。其主要职责:编制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861”行动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