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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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农业局




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农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参与制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重大的经济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农业及有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粮、油、茶、果、蔬和畜禽生产的栽培、饲养技术的指导;负责良种(苗)、良畜(禽)的引进、培育、推广及其病虫害、疫病的工作,负责引进、推广适用、新式的农机具。

3、负责编制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综合平衡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粮油、畜牧、蔬菜、水果、茶等基地建设。

4、参与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负责抗灾救灾的种子、柴油、化肥等农用物资的分配。

5、主管全县动、植物检疫(不包括森林植物内检)、兽药药政药检、农药登记、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食(药)用菌菌种、种畜禽管理和饲料质量监督管理、兽医卫生监理、农机监理、渔政管理、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农业技术成果的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干部职工成人教育;指导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宣传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7、参与全县农业资源规划、小型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工作。

8、组织指导对外农业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承担农业援外项目。

9、负责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协会、研究会。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各科室之间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作协调。

2、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务、纪检、信访、老干部管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等工作。

4、负责局文件的起草、审核,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撰写、核稿工作。

5、负责处理文件的收发、新闻报道、政务信息、年鉴及县人大、县政协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6、负责农业情况汇报、《农业情况反映》采编及农业统计工作。

7、负责局机关房产调配管理以及后勤服务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1、负责行政事业财务计划、基建计划、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

2、协助局领导做好农业专项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争取、检查监督工作。

3、负责对项目的审核、筛选、上报、检查和验收工作。

4、负责对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系统的行政、事业、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局本级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队伍建设和会计核案工作,做好执照的年检工作。

7、负责局系统的三项检查和专控商品的审批,负责办公用品的负责制、采购和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计划内各项支农物资的分配。

9、负责办理局本级一切资金收付业务和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补贴发放工作。

10、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信息科

1、参与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

2、指导全县效益农业、精品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3、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4、负责全县名优特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安全农产品的申报认证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农业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体系建设。

6、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制科

1、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宣传和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法规的贯彻落实。

2、对局属农业专业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负责各类证书的调查、审核、报批和发放工作。

3、负责本局范围内的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工作。

4、参与基本农田保护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本单位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农业行政执法来访人员的接待咨询,来信案件的调查、回复、结案工作。

7、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营管理科

1、负责全县农场(公司)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及管理工作,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农场的改革、生产经营、技改项目、统计进行管理和指导,帮助落实有关项目和经费;

3、协调和联络局属农场及所属企业单位与上级对口主管部门的关系,参与局属农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算、分配兑现工作;

4、负责全县农场的财务、统计人员和农场场长(经理)业务培训;

5、负责局属农场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外事、外经、外贸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编制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农产品包装、标识和转基因农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名牌农产品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