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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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公安局




领导班子


职 务 姓 名

市委常委、局党委书记、局长 魏素新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黄国送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傅志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志成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效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劲松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记生

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王仁光

局党委委员、政工办主任 刘焕林

局党委委员、户政科科长 黄志明

局党委委员、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邱剑锋

部门设置


政工办公室 

指挥中心 

监察科 

警务督察队 

装备财务科 

法制科 

科技通信科 

出入境管理科 

户政科 

预审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巡逻警察大队 

刑事警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看守所 

治安拘留所 

强制戒毒所 

消防大队 

职能配置


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辖区公安综合情报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预测辖区社会治安和维稳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对本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实施本市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进行互联网管理,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八)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本市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负责养犬登记及年审工作。

(十)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和指导安全防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广州市公安局负责的警卫工作;负责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刑侦技术建设工作;为市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出机构


根据辖区治安工作需要,设19个公安派出所,为市公安局的副局级派出机构,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具体为:河东所、河西所、新城所、城内所、城郊所、江埔所、太平所、神岗所、灌村所、温泉所、良口所、流溪河林场所、吕田所、棋杆所、鳌头所、龙潭所、太平工业区所、明珠所、小杉所。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