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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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社会主义


村社社会主义就是主张恢复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农村村社制度,把摆脱贫穷、落后、实现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愿望,寄托在发扬村社精神的基础上。坦桑尼亚前总统尼雷尔的社会主义以及所推行的“乌贾马运动”就是村社社会主义典型代表。

尼雷尔在《阿鲁沙宣言》、《乌贾马—非洲社会主义的基础》、《社会主义不是种族主义》、《社会主义与农村发展》、《自由与统一》、《自由和社会主义》以及其它文章和文件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村社社会主义思想。

在理论上,尼雷尔首先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尼雷尔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社会。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劳动者的国家,它消灭了资本家和贵族,取得了人类的平等;它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现象,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劳动,并得到他应该得到的报酬。而非洲传统的农村公社就是社会主义。因为在古老的村社中,谁也没有私有财产,一切人都可以享受公社财产,没有人挨饿,也没有人践踏他人的尊严,这就是社会主义。于是尼雷尔把实行社会主义的希望寄托在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和发扬村社精神上,所以我们把他的社会主义称作村社社会主义。

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呢,尼雷尔强调了两点。一是注重建立社会主义信念。他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精神,不能强加于人,但这种信念也不会自己形成,需要靠信仰社会主义的人去建立,去宣传,去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二是大力加强民主建设。他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必须实现真正的民主。因此他要求政府机构必须由工人和农民通过选举产生。

尼雷尔认为只要恢复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农村村社制度,就能摆脱贫穷、落后,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于是他把领导和发动“乌贾马运动”当作社会主义的实践。“乌贾马”,在斯瓦希里语里是指:“共同生活、集体劳动和共享劳动成果的传统氏族家庭。”所谓“乌贾马运动”,就是试图把从事个体劳动的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乌贾马村,让他们走上集体化道路。这是尼雷尔在非洲大陆的一个伟大创举。从1967年开始,坦桑尼亚政府分三个阶段推行了“乌贾马运动”。首先,政府动员农民搬到一个集中而又靠近水源的村子里,并在村子周围自耕自种;然后建立小规模的公共农区,大家在其中共同劳动,共同收获;最后建立公社农场,即乌贾马村。在村里,基本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由全体成员所有,每个成员的权利是平等的,人人参加劳动,进行集体生产,按劳分配。到1973年,全国已建立了5628个乌贾马村,有村民200万。后来由于社会主义大跃进,到1976年,乌贾马村人口已占全部农村人口的91.5%。

尼雷尔的村社社会主义不完全等同原始社会的农村村社制度,其实践内容还包括民主、文化建设,改革传统村社制度中不合理因素。他提倡民主,推崇自由,极力宣扬文明,提倡男女平等,自己带头实施一夫一妻制,结束了延续数百年的一夫多妻制度。坦桑尼亚原来是经济贫穷、文化落后的国家,国家独立之初,全国大学毕业生不到120人。由于尼雷尔实施了村社社会主义,注重教育卫生事业,到1985年,成人识字率高达80%,为黑非洲之冠;国民平均寿命由原来的42岁,提高到52岁。他执政24年来,经济发展,国泰民安,备受全国人民的爱戴与拥护,被坦桑尼亚人民尊称为国父。

除了坦桑尼亚马里外,非洲还有几内亚、加纳、赞比亚、马达加斯加、索马里、几内亚比绍、肯尼亚、佛得角 、塞舌尔、扎伊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国家也实施过村社社会主义,现在看来都不怎么成功。然而这些国家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实验,不失为一次伟大的探索,它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来 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