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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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




创协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成立于2008年3月, 协会起初隶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社团联合会,后直接隶属于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创新实践中心。协会旨在全校开展一系列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是我校学生参与创业的学生学习指导机构。协会多次组织、参加全国、大连市、开发区与创业相关的大赛等活动,曾成功组织了创新群英会暨“昆山杯”全国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大赛、创新思维大赛、开发区五校联赛“ACCA杯”商业案例分析大赛等,带领的团队也多次获得大奖。

大学生创业协会的宗旨是“倡导良好的职业观,构建全面、高效的创业与就业资源交换平台,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我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国家、政府、学校对于大学生创业的相关鼓励优惠政策,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提供大学生创业平台,实实在在的为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大学生创业协会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从起初的几个志同道合的创业爱好者发展到现在拥有1000余人的会员注册组织,一跃成为本校会员人数最多的协会。我校创业协会曾先后加入了沙河口区创业联盟、中山区创业联盟等多家联盟组织,同时与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大连各高校的创业组织有着良好而密切的合作关系。

创协宗旨


倡导良好的职业观,构建全面、高效的创业与就业资源交互平台。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基本任务与职能


(一)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的精神,结合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以学生为中心、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宗旨,协助创新创业发展实践中心落实各项创业教育建设工作;

(二)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营造城市学院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将创业教育融于专业教育;

(四)邀请政府、企业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开展企业家论坛、星光论坛、创业沙龙等活动,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担任创业导师,分享成功经验;

(五)与企业签订协议,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开展企业一日游等活动,为在校生提供深入企业一线,感受企业文化的平台;

(六)在全校范围内发掘、表彰、宣传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促进大学生创业者队伍的成长,回访成功创业的毕业生。

(七)定期开展相关政策、经营管理、商务礼仪、法律等创业知识、技能的培训,帮助城院在校生提高创业能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八)定期召开创新创业教育学生研讨交流会,

(九)加强与校内外院校同类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利用政府支持创业的优势,共同推进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创协机构及职能


协会由主席团执行领导职能,下设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行政助理。

主席团 (主席 副主席)

沙龙部 竞赛部 行政助理 实践部 事务部

1、沙龙部

沙龙部主要负责每学期至少六次的沙龙活动和宣讲活动,从前期策划,外界联系到现场组织实施以及后期的效果访查等一些列工作由沙龙部独立完成。同时要完成协会交予的其他工作。

2、竞赛部

竞赛部主要负责每学期至少一到两次的大型比赛,各地市级单独组织的与创业相关的比赛,配合其他高校发起组织的创业类比赛,同时自己策划组织校级、区级、市级的相关比赛。同时完成协会交予的其他工作。

3、实践部

实践部主要完成协会的创新实践活动,邀请对创业充满激情、有一定创业意识的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也要负责发起、组织协会每学期定量的企业参观拜访活动。同时完成协会交予的其他工作。

4、事务部

事务部主要负责协会内部的各项工作,做好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发起整个协会的纳新、素质拓展、形象宣传、相关娱乐活动等。还要做好协会相关章程、条款的撰写工作。协助主席团做好人员考核、调整、借调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协会交予的其他工作。

5、行政助理

行政助理主要协助主席团安排好本协会的各项工作,配合其他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做好日程安排,工作监督的职能。

创协章程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是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创新实践中心领导下的人力资源交互平台,是创新实践中心面向全校吸纳人才资源的窗口。

2.协会宗旨为:倡导良好的职业观,构建全面、高效的创业与就业资源交互平台,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3.协会会员在每学期初通过纳新加入。为了方便热爱创业与职业发展研究的同学,本协会还定期吸纳会员。

4.协会的财务由专人负责,其状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并向所有成员公布。

5.协会的经费由协会统一支配,协会的一切费用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6.协会财务部将每隔两个学习月(八个教学周)对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公开披露,如遇特殊情况,可作不超过两周的推迟。

7.会员有义务保持协会的声誉,不得做出有损于协会或协会中其他会员的行为。否则,协会有权利开除其会籍。

8.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每一次活动,原则上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员,应该事先请假。对于每一次活动,协会的相关人员要对出勤情况做好记录。对一学期积累3次以上未参加会内活动的会员做自动退出协会处理。退出后不再享受本组织的一切权利。

9.对会员实施奖励制度,每学期对会员在各种活动中的表现作一次总结,评出若干名“最佳会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10.在协会里面,主席团对各个部长的工作负责,部长对自己分管的部门负责,各个干事再对自己的所在事务部的事务负责。

11.协会负责人与会员之间相互监督,共同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12.会员证的所有权归协会,使用权归个人,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会员证,否则会员证作废并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13.会员应服从本协会的一切决定,遵守本组织的规章制度。如对协会做出的决定有疑义,可向协会的纪律监管会进行投诉。每一届的纪律监管会由社长和各部长组成,主要负责平时的会员的投诉的处理。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优先参加协会承办的各项活动。

2.享受专业人员的技能指导。

3.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服从协会的安排。

4.维护协会的声誉,为协会作多方面的宣传。

5.增强协会内部的凝聚力,会员之间互相交流经验,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

6.监督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协会的负责人以及协会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7.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如讲座、技能培训、比赛等。

8.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时,听从协会的安排,保持良好的秩序。

9.每年会员配合协会将会员证交回进行注册。

历届领导成员


指导老师: 孙云海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创业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吴晓强 大学生创业协会08届会长

郭海天 大学生创业协会08届策划部负责人

曲野 大学生创业协会08届外联部负责人

卢祎明 大学生创业协会08届组织部负责人

潘奇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会长

赵婷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外联部负责人

孙伟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组织部负责人

赵赫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组织部负责人

王文杰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策划部负责人

康虞娜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宣传部负责人

钱浩飞 大学生创业协会09届宣传总监

潘奇 大学生创业协会10届会长

于洋 大学生创业协会10届外联部负责人

臧艳如 大学生创业协会10届组织部负责人

王志超 大学生创业协会10届组织部负责人

周涛 大学生创业协会10届宣传部负责人

周涛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主席

臧燕如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副主席

王志超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副主席

姜长峰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沙龙部部长

秦艳红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沙龙部副部长

楼夷程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竞赛部部长

刘颖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竞赛部副部长

刘丽丹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实践部部长

柏佳特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副部长

徐进鑫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事务部部长

沈瑶婷 大学生创业协会11届事务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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