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08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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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08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案




关于印发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案的通知

(大教[2008]104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高中:

现将《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督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按方案的要求认真参加好各学科的培训工作。

大连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大连市2008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大连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2008年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以促进我市普通高中课改深入实施为目标,坚持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省级培训为龙头,以市级培训为重点,以校本研修为主体,通过培训,使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的实施与评价;了解和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学科关系及教学要求;提高实施新课程的教学实践能力。

二、培训对象

普通高中的全部任课教师。

三、培训内容

鉴于我市全部高中教师已于2006年完成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因此,2008年高一、高二年级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将侧重于课程标准的深入解读和新教材的课堂教法研究,高三年级教师培训的重点是高考复习、备考指导。

四、培训组织形式和培训方式

1、省级骨干培训:指标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下达到各学校,由教育学院高中教师教育中心相关学科教研员带队参加省级培训。

2、市级培训:在大连市第二十高级中学、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大连育明高中、大连教育学院设培训点,分年级、分学科进行。培训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负责,由教育学院高中教师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各承办学校负责后勤保障和相关管理。

3、培训方式:高一年级以学科教材编写专家为核心力量,高二年级以我市参加省级培训的培训者为主要力量,高三年级以聘请专家、高考先行省学科教学骨干和我市的教研员以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介绍、集体研讨等形式完成。

五、培训管理与考核

1、市教育局和大连教育学院负责参加省级培训人员的推荐、组织和考核。

2、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筹集培训经费,指导各县区、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3、大连教育学院负责市级培训的具体实施。

4、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对本区各高中校本培训的管理与指导。

5、各高中应配合教师培训做好教学安排,组织和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各学科培训活动;同时完善校本培训制度。校长作为课改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实施新课程的工作计划,整合与开发校本培训课程资源,组织实施校本研训,建立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关制度。

6、参加培训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应完成不少于5课时的教学设计。

7、新课程教师培训,纳入我市“十一五”期间高中教师继续教育重要内容,按相关的学分规定和考核办法进行管理。

8、培训所需的资料费、学费、住宿费、餐费由市负担,学员交通费由派出学校报销。

附件:

2008大连市普通高中高一教师培训一览表1.xls

2008大连市普通高中高一教师培训一览表2.xls

2008大连市普通高中高一教师培训一览表3.xls

2008年大连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师培训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