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城管委制定城市排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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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管委制定城市排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近日,我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了《黑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预案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案要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事发地之外的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