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林业局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大同区林业局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和防风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部门的建设与管理。

4、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全区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管理,负责林地和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上级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5、组织领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陆生动植物的管理,组织全区野生动物调查、监测;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报批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指导全区护林队伍及装备建设,监督、协调、查处林业案件。

7、指导监督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报批省外林业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申请;报批出省、市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8、指导监督全区林木种苗工作;监督管理种苗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