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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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创建于1951年1月5日,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院以来,伴随着彝州的前进步伐,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改革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各项工作呈现出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展现了法院的快速发展的非凡历程和人民法官甘于奉献的时代风采。

——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始终把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四率一限”规定,强化保障和服务职能。坚持“巡回审判”制度,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年均受案1200余件,结案率均在99%以上。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严格按照建设公正文明廉洁和谐法院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走“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精兵之路,始终把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向前发展。在职干警从1958年的9人发展到现在的66人,学历结构从以初中为主发展到现在95%以上的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现有法官44名,一支符合现代审判工作需要的法官队伍逐步形成。

——物质条件逐步改善。近年来,审判法庭、交通工具、现代化办公室设备从无到有,逐步改善,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走过了租房办公和“帐篷”法庭的艰难历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10月,从低矮破旧的北街办公点搬入雄伟庄严的综合办公大楼。2007年,紧紧抓住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人民法庭建设的机遇,投资117万元建成面积为758平方米的石羊中心人民法庭。目前,新街派出法庭的建设已经获得批准,前期建设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物质装备,加快车辆更新,办案用车由建院初期的一辆破旧自行车已发展到现在的14辆汽车。法院办公用车紧缺问题有所缓解。电脑、打印机、档案密集架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不断更新,办公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伴随着历史滚滚的车轮,大姚法院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以“崇法、厚德、敬业、为民“的院训为指导方向,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大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