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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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国家税务局




机构简介


大邑县国税局于1994年9月国、地税分设组建。现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机关科室9个,税务分局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主要负责全县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全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109人,退休人员34人。在职干部中,中共党员7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共 103人,占全局总人数的94%,其中研究生4人;局领导班子成员4人,平均年龄 45岁;科级领导干部24人,一般干部81人,全局干部平均年龄41岁。

机构荣誉


全局各单位共创建成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 2个省局级文明单位, 5个市局级优质服务窗口, 2个县级文明单位示范窗口,县局已创建成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省级巾帼文明岗”。全局有50余人次分别荣获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国税局,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颁发的先进荣誉奖项,涌现出了全国税务系统先进个人朱明礼、成都市劳动模范伍柯松、成都市“三八”红旗手刘淑静、国家税务总局抗震救灾三等功获得者都斌等先进个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根据本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县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及其工作人员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建设。

六、负责本县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和计划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局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负责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