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欧洲法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单一欧洲法




《单一欧洲法》的建立


1985年,欧共体在卢森堡召开理事会议,为制定全面改善共同体制度的单一欧洲法展开谈判,次年2月17日,成员国签署了旨在成立欧盟的《单一欧洲法》,得到各成员国批准。

《单一欧洲法》的内容


基本内容是:(1)改善共同体表决制度,由“协商一致”改为投票表决,以加快立法进程(2)强化共同体机构的权利,扩大欧洲议会和公民参与共同体决策(3)在1992年以前实现商品、资本、人员、服务自由流动,建立内部统一大市场,在此之后开始实施经济货币联盟计划(4)加强外交政策方面的合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这一合作。

《单一欧洲法》的重点是机构改革和确立欧洲经济联盟计划。

相关分词: 单一 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