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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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道真自治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道府办发〔2005〕85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重大动物疫性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严格执行“政府负总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扎扎实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接种工作。

二、任务目标

加强基础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100%;加强养殖监管,努力降低疫性风险;加强检疫监督,确保市场安全供应;加强动物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医学监测,坚决防止禽流感对人的感染;加强应急准备,提高处置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高水平、高效率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力争疫情不发生,确保疫情不流行”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以高度的责任感,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布置,切实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牢掌握防控工作主动权。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接种实施小组,负责实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接种工作。实施小组由乡(镇)领导,畜牧兽医技术干部、村干部以及村防疫员组成。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县畜牧局负责技术培训和物资、疫苗的调运,乡(镇)畜牧站负责组织免疫接种,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严处理”原则,将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经费筹措

免疫注射每只禽按0.1元付兽防员报酬,并划拨1000元给各乡(镇)畜牧站作会议和培训经费,该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县政府审核,县畜牧局具体实施。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1、以组为单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开群众会,使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防疫工作。

2、对14日龄以上的家禽实行强制普免,免疫密度应达100%。

3、由县畜牧局督促各乡(镇)畜牧站跟踪了解家禽群体免疫状况,要求免疫合格的家禽占免疫家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4、县畜牧局抽专人对全县的免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

5、免疫结束,兽防员报酬经检查合格后兑现;对检查不合格的,重新补种,按比例扣除不合格部份报酬,同时追究片区畜牧干部纪律责任。

6、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局通力合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道真自治县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8、凡未尽到职责,导致重、特大疫情发生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