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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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准确了解全县规模以下工业运行情况,切实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全面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根据遵府办发〔2005〕10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人民政府成立县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洪生(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 洁(县经贸局局长)

田应伟(县工商局局长)

张双权(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文烈(县统计局副局长)

申孟祥(县乡企局副局长)

蔺黎明(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夏文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落实、人员协调和数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样调查工作的业务安排。

(二)抽中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经发办(乡企站),并明确专人负责抽样调查业务。

二、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的范围及内容

抽中乡(镇):玉溪镇、三江镇、隆兴镇、旧城镇、忠信镇、洛龙镇、三桥镇、大矸镇、上坝乡、棕坪乡。抽样调查的范围为抽中村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包括合营、集体及个体工业;各抽中工业企业。内容为:《企业基层表》、《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的全部指标。调查的时期指标为本年与上年同期1至11月的数据。价值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行业代码由县统计局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小类填写,其他按指标要求填写。国家级样本与县级样本,分级调查、分级审核、分级录入、分级评估、分级汇总。

三、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起始时间

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从2005年开始。2006年国家、省、市和县的抽中样本按季度调查,抽中乡(镇)每季末25日前报调查资料到县统计局。

四、县、乡(镇)抽样调查工作职责

1.由县统计局负责统筹安排抽样调查工作,全县范围内抽中的企业样本和村(居)样本的调查数据审核、录入、评估、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对抽中乡(镇)调查业务骨干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2.抽中乡(镇)要高度重视抓好此项工作,落实调查经费,明确业务牵头单位,指定具体业务负责人,并按规定配合县统计局组织抽样调查。

五、抽样调查工作业务

县统计局要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认真培训抽中乡(镇)的调查业务骨干。抽中乡(镇)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选配适量调查员参加业务培训,入户调查。协助调查员由抽中企业样本和村居样本所在村干部担任。

六、质量控制措施

1.保证对抽中村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包括合营、集体及个体工业)的全面入户调查,做到不遗漏。

2.以数据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调查员业务培训,统一调查口径,耐心细致调查,认真填写。

3.坚持任务服从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的调查时间内完成调查登记、审核上报工作。

4.强化督促检查。抽中乡(镇)首先要做好自审自评工作,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写好评估报告交县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县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期间要深入抽中乡(镇)、村、企业、个体工业企业督查登记情况。并组织力量进行事后抽样检查,作为审核评估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加强抽样调查宣传工作

以抽中村、抽中企业、个体工业户调查对象和抽中村行政负责人为重点,认真宣传《统计法》及统计调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性等,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使每一个调查对象都能领会文件精神实质。

八、抽样调查时间安排

1.2005年11月1日—6日,县统计局核对抽中样本报市统计局;

2.2005年11月4日—6日,抽中乡(镇)建立机构,选调业务骨干,整理乡(镇)资料;

3.2005年11月7日—9日,县统计局召开培训工作会,培训抽中乡(镇)的业务骨干;

4.2005年11月10日—11日,抽中乡(镇)培训调查员;

5.2005年11月12日—20日,抽中乡(镇)入户调查登记;

6.2005年11月21日—22日,抽中乡(镇)自审自评,写评估报告;

7.2005年11月23日—24日,抽中乡(镇)报企业基层表、个体工业单位调查表、评估报告到县统计局;

8.2005年11月25日—26日,县统计局审核编码;

9.2005年11月27日—28日,县统计局录入汇总;

10.2005年11月29日,县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数据;

11.2005年11月30日,上报抽样调查有关报表(国家样本报基表到市统计局,县级样本县统计局对基表分乡<镇>装订存档)。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