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建设生猪养殖小区及培育养殖大户量化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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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建设生猪养殖小区及培育养殖大户量化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根据《道真自治县建设生猪养殖小区和培育养殖大户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行政职能(100分)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业务责任人;组织、发动群众,落实相关措施(15分),缺一项减2分。

2、落实建设养殖小区和培育养殖大户任务(20分),养殖大户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0.5分,养殖小区年终出栏生猪,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1分。

3、抓好小区建设规划和选点、选户调查,落实圈舍、厕所、沼气池改造工程(20分),缺一户减1分。

4、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好用水、用电、用材、占地等问题(15分),缺一项减1分。

5、协调金融部门解决发展中所需贷款(10分),按应发放贷款总额每差一个百分点减0.1分。

6、组建小区养猪协会,解决发展和销售环节中的有关问题 (10分),未建协会不计分,未解决好有关问题的,1次减0.5分。

7、抓好小区“五包”技术有偿服务宣传、发动并协助收取规定的技术服务费用(1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

二、业务职能(100分)

1、完成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改变传统饲养方式,实行科学饲养(20分),缺一户扣1分。

2、完成小区内的防疫、消毒、阉割和疫病监测工作(30分),缺一户扣1分,因技术问题导致阉割死亡的每头扣2分。

3、完成养殖大户和小区内生猪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工作(10分),主要包括疫病防治、饲料配方、饲养管理、引种配种、种草等技术,按工作进展情况缺一项扣0.2分。

4、完成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引种(10分),缺一户扣0.5分。

5、完成收取小区内生猪“五包”有偿服务费和兑现技术责任内死亡赔偿(20分),缺一户项扣1分。

6、协助组建养猪协会,建立健全养殖存出栏档案(10分),档案缺户或记载不全,差一户扣0.5分。

三、考核办法

本项考评按行政职能和业务职能总分各记100分,所增减分值不超过该项分值的一半。县畜牧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分三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包括建立健全机构,选点、选户,落实花名册等方面;建设基础实施阶段,包括改造圈舍、厕所,种植优质牧草等方面;落实阶段,包括落实贷款、引种上圈、建立养猪协会、培训技术、完善“五包”责任制等方面对小区行政、业务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