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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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为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真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4年政务信息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信息报送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明确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并在3月1日前将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信息人员必须按月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各乡(镇)每月报送信息4篇以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每月报送信息2篇以上;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信息稿件6篇以上(调研文章以1篇计3篇)。

(三)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每月必须上报信息4篇以上到市政府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确保采用2篇。

二、信息编辑

《道府信息》是县政府办公室的综合信息,其责编由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由其他负责同志担任,责编负责总把关。《道府信息》编辑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具体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分月轮流编辑,每月必须编辑信息3期(上旬、中旬、下旬各一期)以上,除增刊外每期至少有信息3篇,重点采用热点、难点信息和调研报告,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三、考核、稿酬及奖励

(一)该项工作以加分形式纳入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分半年和年度两次计分。其具体分值由县政府办提交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二)信息经《道府信息》采用后,稿酬按5.00 元/篇支付;经《市府网络信息》采用的,稿酬按5.00元/篇支付,经《市府信息》采用的,稿酬按10.00元/篇支付;经《省府网络信息》采用的,稿酬按10.00元/篇支付。为鼓励信息人员撰写调研文章,对《道府信息》增刊编发的调研文章,除按一般信息稿支付稿酬外,另奖作者15.00元,被市级以上报刊(包括市府信息及省厅报刊)采用的,奖励40元;被省府信息采用的,奖励80元。

(三)奖励。县政府办公室每半年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年终评选先进集体三个和先进个人5人。稿酬于次年2月前兑现,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信息人员,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未完成任务的乡(镇)、单位不参与评奖。

(四)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登记制度,严格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务信息的培训工作,提高信息质量。

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