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1998—200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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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1998—200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01年12月,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完成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1998—200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执行情况的检查。为迎接遵义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县届中检查考核。根据遵府环办[2002]0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县1998—200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1998—200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乡镇人民 政府包括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和 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情况。

二、自查依据

道真自治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与考核指标相对应的考核办法。

三、上报自查材料及时间要求

1、1998—2002年各单位环境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2、1998—2002年各单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评分及主要依据。

3、考核指标自查评分的计算说明。4、2002年3 月10日前完成目标责任自查工作。

5、2002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评分说明材料报县政府环境目标考核办公室。6、具体抽查单位届时书面通知。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