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原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等国有资产划转给县老干局等单位管理管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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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县原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等国有资产划转给县老干局等单位管理管使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快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根据《道真自治县六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暨第8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道府常议〔2008〕3号)精神,决定将县原精神文明活动中心等国有资产划拨转给县老干局等单位管理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原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划转给县老干局作为县老年活动中心,由县老干局商县财政局、国土局、体育服务中心、残联等部门,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资产划转和交接手续。

二、原精神文明活动中心一楼图书馆仍由县文广局管理,继续作为县图书馆场地使用。

三、将原政协办公楼二楼全部划转给县残联管理使用,由县残联商县政协办公室、财政局、国土局等部门,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资产划转和交接手续,其办公楼装修经费由县人民政府从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中调剂10万元予以解决。

四、县体育服务中心资产划转后,其办公场所由体育服务中心自行解决,由县人民政府从县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中调剂10万元用于维持其正常运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