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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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02]1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刘江年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系统、各乡镇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本乡镇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

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开展日常工作。各级领导小组要结合本系统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各乡镇要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步骤书面送财政部门,县财政局将情况汇总后及时向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县政府报告。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征管薄弱、收入流失大的税种

一是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作业的税收,重点检查家庭和娱乐服务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二是交通运输行业税收,重点检查农用车、工程运输车以及个体客、货运车辆、出租车、机动三轮车等税收缴纳情况;三是土地开发,房地产税收;四是个人所得税;五是重点纳税户及财务管理薄弱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纳税情况;六是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情况。

2、畜牧税费、煤炭税费、罚没收入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基层预算收入等。

3、税收减、免情况,重点清理检查违规减、免税收行为。

4、欠缴的各项税收。

(二)检查范围: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个体业主、私营企业。

三、检查步骤及时间

准备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建立机构,组织力量,拟定本部门、本乡镇具体实施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对本系统、本部门税收征管和缴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重点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1月28日,由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实施重点检查;11月29日至11月30日进行总结。

四、检查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责、狠抓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税收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应征未征,应缴未缴的税款,要全额征缴入库,对偷、漏税行为,除足额补缴税款外,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在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县税收征管秩序,切实做到各项预算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各征收单位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县财政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OO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