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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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地方税务局




税局概况


登封市地税局于1994年9月4日正式成立,现有干部职工140人,其中党员128人。机关内设4科2室和1个信息中心,下辖2个分局、8个中心税务所和1个发票管理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有一个地税服务窗口。该局共管理着全市341户企业和6382户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

多年来,在登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该局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牢固树立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理念,以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狠抓工作落实,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注入了"发展、和谐、人本"理念,把"利民生、暖民心、顺民意"作为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登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共组织各项收入7.5246亿元,是地税成立之初的1994年的24.8倍,地税收入规模、增量创下了历史最好水平。建局以来共累计组织收入29.84亿余元,年递增速度达到18%以上,为地方财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为政府部门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问题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

部门概况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撰核文稿,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新闻宣传,信息编发、上报、交流,税收调查研究,会议组织,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目标考核,办理议案、提案,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机要收发,处理来信、来访,督查催办,机关经费管理,机关规范化管理,综合协调,安全保卫,服装管理,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税政法规科

全市范围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所得税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所得税涉税审批事项的审批。负责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税务稽查案件审理监督工作,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工作,税收科研工作。

发票管理所

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市地税系统的发票日常和专项检查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核定税收计划,税款征、解、提、退及各项对帐工作,税收票证管理,系统经费与管理。

征收管理科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地方税收综合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指导和部署征管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征管工作经验。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办税服务厅的管理、规范、考核,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和建帐建制,电子申报、税控收款机的推广,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征管文书的管理。

稽查局

一、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

五、负责直属机构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六、协助监察审计处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七、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承诺


<!--end-->承诺服务内容

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深化登封市地税系统 “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登封市地方税务局把 “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现依据地税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封市地方税务局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承诺内容:

1、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认真辅导办税手续,热情、准确、耐心地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2、正确执行国家税法,向纳税人公开办税程序、方法、步骤和各办税窗口职责。

3、接待纳税人态度谦和、谈吐文雅、举止大方、仪表端庄,做到文明、公平、礼貌待人。

4、自觉接受纳税人依法监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维护地税良好形象。

5、保持整洁优美的办税环境和良好的纳税秩序,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办税条件。

6、严格按照限时服务的要求,保证快捷、准确、高效的办事效率:

------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手续完备的10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注销登记:对符合注销登记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申报。对手续资料齐全的,接受纳税申报即时审核完毕后,在10分钟内办完税款缴款事宜。

------发票购领。缴验旧票:在无违章的情况下即时审验完毕。购领新票: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完毕。

------税政咨询。一般性问题当时解答,特殊问题告知纳税人到专职部门咨询。

(二)、为便于广大纳税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服务承诺落实,登封市地方税务局将通过以下渠道接受纳税人监督:

1、在办税服务厅定期发放 “征求纳税人意见调查表”。

2、在办税服务厅设置 “文明服务评议箱”。

3、公开登封市地方税务局监督电话,纳税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投诉。

4、凡纳税人投诉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 将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并限期整改。

登封市地方税务局热诚欢迎纳税人对我们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三)、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事宜,在明确联系地址及举报人的情况下,收到投诉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并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违反文明服务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提高为纳税人服务水平,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处理办法。

对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文明服务活动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是科、所长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令待岗或免去职务,是一般人员的,责令其离岗到市局监察室学习,并按末位淘汰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凡离岗学习的,只发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上级有相关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 在暗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

2、 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

3、 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4、 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后三名的;

5、 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落实不力的;

6、 同纳税人发生争吵的;

7、 造成集体上访或发生个案上访经查证属税务人员责任的;

8、 承诺服务落实不到位的。

税局地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中岳大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