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现货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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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现货商品交易所




机构简介


东北亚现货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东商所)是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报请国务院相关部委同意,2010年12月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现货商品交易所,是实行严格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总部于2011年2月23日正式落户大连,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选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湾总部经济基地的30万平的总部大厦建设项目业已启动,计划将于2013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

东商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大宗商品市场的特点,推出多种的电子交易模式、交割模式和赢利模式。将依托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络和现代电子商务技术,采用国际先进的网络安全产品,构建功能强大、安全可靠的网上交易系统,并与银行结算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相衔接,形成完整、集中的网上交易中心和交割结算服务体系,为大宗商品相关企业提供更新、更简便、更有效的货物购销渠道,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交易效率,降低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东商所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的流通模式,以物流配送作为电子交易的强力支持,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极大拉近供需双方距离,节省交易时间和空间成本,真正实现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四流合一。

东商所全方位现货贸易解决方案将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与现货贸易结合并能取得长足发展的里程碑,我们将以公平、公正、公开、安全、专业的服务,与交易有关各方共同发展,实现共赢。

服务体系


东商所在服务体系上将采取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布局,横向与国际、国内主要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开展业务合作;纵向将构建总部、直营部、分部三级管理模式,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标准,立足大连、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实现现货电子交易业务全覆盖。

交易模式


现货挂牌交易是指在交易所主持下,在交易所规定的可交易范围内,交易商通过现货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要约,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签订不可转让的电子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必须按电子交易合同条款进行现货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拍卖交易是指卖方交易商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拟出卖商品的详细资料提交给交易所,确定拍卖交易的具体时间,通过交易所预先公告后,挂牌报价,买方自主加价,在约定拍卖交易时间内,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交易结束,以最高买价成交,双方通过交易所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结算、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招标采购交易是指买方将预购商品信息资料提交给交易所,确定招标交易的具体时间,通过交易所预先公告后,挂牌报价,卖方自主减价,在约定招标交易时间内,无人继续减价后,招标交易结束,以最低卖家成交,双方通过交易所签订购销合同并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现货连续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的价格申报,经电子交易系统撮合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交易合同,交易商可根据电子交易合同约定,自主选择交割日期的交易方式。

交易商订立电子交易合同后,可以选择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在日后申请交割。交易所采取延期补偿制度来平衡实物交割申请未获满足的交易商的利益。延期补偿制度是指针对买卖双方提出交割申报但未获得交割履行的交易商向对方交易商收取补偿费的一种制度。

交易品种


交易所将在农林、石油化工、能源矿产、金属等大宗现货商品领域,不断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又满足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大宗现货商品上市交易品种。

发展愿景


东商所将以“规范和引领国内大宗现货商品电子交易的发展”为己任,以“最终实现大宗现货商品国际话语权”为最高目标,本着对国家利益、交易各方、股东、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诚实、信用、规范、高效、创新”的经营理念,将东商所打造成为立足大连、服务全国、辐射东北亚的世界一流的商品交易平台、物流服务平台、信息咨询和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