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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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质押融资




基本概念


动态质押是在静态质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

所谓静态质押监管是一批货押后不再变动,一直到质押期结束才放货。静态质押有着明确的贷款期限,而企业的授信额度、货品价格的波动、仓储费用均不受贷款期限变化的影响。

动态物流监管其基本结构与静态质押监管类似,区别在于动态物流监管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同时允许质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这就属于一种分批次多次提单的类型。

动态质押是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的一种,它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的授信业务,又叫核定库存模式。银行对于企业质押的商品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受信人可以以货易货。

与传统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中银行与借款企业的两方关系不同,在物流与金融的整合创新中,物流企业有效地参与到了业务中。这样借款企业可以将其所拥有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交给物流企业保管,由银行、借款企业和物流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银行依据该存货的价值和物流企业的信息和建议为借款企业提供其所需要的贷款。这种物流与金融的整合可以使银行充分地利用物流企业的专业技能,低成本且准确地获得借款企业和质押存货的相关信息,有效地监控质押存货的流动,支持借款企业的运营,并可在借款企业破产时,通过物流企业在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和特殊地位,及时地对借款企业易变现的质押存货进行清偿,极大地规避借贷的变现风险。

条件范围与特点


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又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该企业拟质押的存货必须符合银行货押商品目录制度,并且存货经常需要进出。

对客户: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品或担保的情况下,从银行获得授信;将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盘活,从而扩大经营规模。

对银行:扩大目标客户群体;在无法得到其他抵质押物的情况下,获得相对变现能力较强的质押物;获取保证金(包括初始保证金和打款赎货保证金);利用贸易链,切入客户的上游企业。

在动态物流监管模式下,考虑到资信水平以及质押商品的价格波动率的影响,建立起基于分批次多次提单的存货质押贷款质押率的计算模型,在尊重银行的风险可控并取得可期利润的基础上,以企业通过贷款获利为主导并求其利润最大化,通过此模式可以帮助第三方物流企业制定监管策略,最终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寻找通过存货质押贷款质押率,使得三方共赢。

基本模式流程


动产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银行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企业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仓储监管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以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

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证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企业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使用融资。

(1)银行、客户、仓库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银行

(3)银行为客户提供授信

(4)客户补交保证金或打入款项或补充同类质押物

(5)银行向仓库发出放货指令

发展现状


我国的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间接融资来解决资金困难。但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不稳定,破产概率高,导致其信用评级普遍偏低,从而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时,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常常要求它们提供足够的担保。在这些担保资源中,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只占中小企业资产的较小一部分,而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却占很大比重。

比较而言,我国现阶段多是针对流通型企业开展存货质押融资业务,因此仓储方式多以公共仓储为主。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质押物的监控方式也已经从开始时的静态质押,发展成为包括循环质押(滚动质押) 、置换仓单质押、信用或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流动质押) 等多种形式的动态质押模式。

至于风险控制方式,我国的商业银行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以及质押物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缺乏细致的辨别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的方法,主要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难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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