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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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经济区


都市经济区的概念在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推动下应运而生.并伴随着全国国土规划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工作的开展而不断强化。

都市经济区 由一个或若干个特大、超大城市以及与其有紧密联系、具有一体化倾向的城市化地域。其核心区与周围地区存在极为密切的垂直产业联系。核心区一般都是一个国家或大区域的金融中心、交通通信枢纽、人才聚集地和进入国际市场最便捷的通道:而土地需求强度较高的制造业和仓储等行业则扩散和聚集在核心区的周围,形成庞大的城乡交错带。由于规模效益与集聚效益的高度结合.大都市经济区往往是国家或区域的经济核心区和增长极.是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地区.也是国家和区域承接全球化影响的重要“门户”。

具有全国或跨省影响的都市经济区界定标准是:①至少拥有一个200万人口以上的核心城市:②核心城市为中心的2小时经济圈范围内:③区内城市化水平超过50%,核心城市外围以市、县为单元的城镇化水平超过40%;④基本组成单元集中连片:⑤区域范围应达到2万km2以上。

根据以上界定,我国法于比较成熟的都市经济区主要分布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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