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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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




中心简介


随着时间进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实施对外开放的决策,国外毒品开始流向我国。绝迹20余年的毒品开始沉渣泛起,而从事毒品走私、运输、制造、贩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开始令国人忧心忡忡。特别是进入20世纪末期,毒品犯罪已从边境向内地深入,毒品的滥用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这一社会现象引起了党的第二、第三代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我校赵长青教授召集我校刑法教研室、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刑事侦查教研室、司法鉴定中心以及校外的部分专家、学者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规模庞大、学科研究齐全的“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经过两年多来,得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校党政领导的关心,得到了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还得到了从事毒品犯罪的侦查、审判以及对毒品滥用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法委员会的鼎立帮助,为国家承担了较多的科研成果,出版了不少的科研专著与学术论文,公开推出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毒品犯罪的专著《毒品犯罪研究》,最集中、系统、全面当代反映毒品犯罪研究成果的《禁毒全书》等代表我国毒品犯罪研究最高水平,产生了巨大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其中《禁毒全书》曾作为我国赠送联合国禁毒署的礼品,中央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也曾广为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2年7月,中心通过检验,被确定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心”以我校刑法学博士点、诉讼法学博士点等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刑事技术等一级学科、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中国南方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校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单位为依托,现设有毒品犯罪防治基础理论研究、毒品犯罪司法实务研究、毒品犯罪侦破技术研究等研究方向。 “中心”下设三个研究方向:毒品犯罪的基础理论研究、毒品犯罪的实践问题研究、毒品犯罪的侦查措施与毒品鉴定研究等。三个方向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毒品犯罪进行研究,三个方向的研究围绕着毒品犯罪的理论与实践、毒品犯罪的认定与毒品的鉴定进行,因而三个方向的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事不同研究的人员互相配合,互通有无。本“中心”为毒品犯罪的三个研究方向提供方便与条件,使我国对毒品犯罪的理论研究上新的台阶,为我国有关机关处理毒品犯罪的措施更加科学。 本“中心”的现有研究人员中,专职研究人员有12人,其中有教授 8人,副教授4人,博士10人。兼职研究人员有1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人,讲师1人,博士4人。 本“中心”积极开展强强的横向联合,推进毒品犯罪理论研究向纵身发展。本“中心”与国家刑事法基地中国人民大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政法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特聘研究员赵秉志教授系国家人文社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赵秉志教授对毒品犯罪的刑法理论也有较深入的研究。赵秉志教授作为本“中心”的特聘研究人员,加强本“中心”与国家基地的联系,互通信息,互派研究人员交流,提高本“中心”的研究理论水平。 在国家禁毒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支持协助下,本中心在学校的直接领导下联合全国各地相关理论与实践部门的研究力量,在全国各地开展了深入的开拓性研究,科研工作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先后召开了《毒品犯罪与对策研讨会》(1998,重庆)、《毒品犯罪侦察与实践研讨》(1999,重庆)、以毒品犯罪为主要议题之一的《刑法适用问题研讨会》(2000年、2001年,重庆)等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公开推出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毒品犯罪的专著《毒品犯罪研究》,最集中、系统、全面当代反映毒品犯罪研究成果的《禁毒全书》等代表我国毒品犯罪研究最高水平并产生了巨大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其中《禁毒全书》曾作为我国赠送联合国禁毒署的礼品,中央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也曾广为宣传)。仅自1998年以来,本中心研究人员先后承担完成了相关的国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等30余项,完成相关科研成果400余项,相关科研成果先后获国家二级奖1项、省(市)部级一等奖6项,省(市)部级二、三等以上科研奖近20项。现承担国家、省(市)部相关重点项目等10余项。 在学校领导的直接关心支持下,本中心与校内外科研机构和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合作,本中心建立了立足重庆、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科研协作网络,三个方向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近、中、远期科研规划,决心充分发挥本中心作为全国毒品犯罪研究的学术中心、人才培养中心、为国家决策服务的咨询中心、对社会广泛开放的信息交流中心的作用,为控制、禁绝毒品犯罪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人类伟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心特色


一、学术个性鲜明 “中心”始终以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为核心,紧扣“毒”字下功夫。在禁毒立法、新型毒品犯罪、区域毒品犯罪控制、国际毒品犯罪控制、毒品犯罪实证研究、各国禁毒政策比较研究、打击毒品犯罪中的人权保护、毒品罪犯的改造等宏观方面,以及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等相对微观的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研究。此外,还与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的一线侦查员、重庆市劳教局、重庆市劳教戒毒所等单位密切联系,就毒品案件侦查实务、毒瘾戒除以及毒犯改造中的诸多问题进行沟通。 二、基础理论雄厚 本“中心”以重庆市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科博士点为依托,在刑法基本理论与实践、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学、比较刑法学等刑事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基础雄厚,实力强劲,为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源源不断地提供强大而又先进的理论支撑。 三、科研队伍整齐 本“中心”研究人员中既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又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博士生,既有教授、副教授,又有讲师、助教,既有校内教师,又有校外科研人员,既有专家学者,又有司法实务部门高层主管领导与一线骨干力量,正是这种研究班子配备上的多元化,保证了“中心”视界的开阔性、思维的前瞻性,以及成果的实践性。 四、学术活动活跃 本“中心”一直视学术活动为“中心”的存在与表现形式,因此,高度重视学术活动的开展。刚刚过去的2006年,“中心”开展各种规模的学术活动达二十六次之多,不仅与国内学术重镇频频进行学术交流,而且登上了国际学术舞台。 五、研究成果丰富 “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自己的理论优势,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一方面埋头进行科学研究。2006年,“中心”在研省部级、校级重大、重点及一般项目、博士后项目等共计二十余项,发表、出版各类学术论著七十余篇(部)。 六、基地建设改观 自2005年10月起,“中心”聘请了全天候的兼职办公室人员,既负责“中心”图书资料管理,又进行“中心”网页维护,还临时充任科研秘书,保证了“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此外,“中心”拿出专款订阅了数十种学术期刊,引进了一部分外文原版资料,为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七、社会影响扩大 “中心”成立以来,经过几年建设,已从校级科研基地升格为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不仅如此,“中心”的社会影响也日渐扩大。多名外省市专家学者志愿进入本“中心”,成为“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心理戒毒研究所、重庆市劳教局、重庆市劳教学会、重庆市劳教戒毒所等单位曾专程到本“中心”交流考察,并协商项目合作事宜。

科研团队


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刘建宏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