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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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姚星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实行网络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为解决乡镇合医办人员编制不落实问题,2006年12月,市编委办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新型合作医疗编制事项的通知》(赤编办发[2006]23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立于劳动事务保障所,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选调2人到劳保所进行合署办公,共同负责两块工作,同时减少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目前,大多数乡镇选调落实人员51人,其余人员正在落实过程中。针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 2007年6月25日,我市举办了第三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培训班,各乡镇分管领导、合医办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为期2天的培训,再次将我市合作医疗政策、报销程序、报销审核管理等知识进行了培训。

二、关于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问题。针对当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市人民政府正在开展调研,准备投入40-50万元,建立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网络应用系统,该系统建成应用以后,可减化报销程序、方便群众报销,减少手工操作的随意性,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大多数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OO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