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1号、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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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31号、33号提案的答复


付成华、张晓武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我市小水电资源优势和对赤水电网进行整合》的提案和关于《尽快解决小水电就近就地上网提供便捷条件,取消目前不合理的考核结算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赤水作为早期的全国电气化城市之一,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水力发电有较好的基础。近两年来,随着我市不断加快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前来我市投资兴建小水电站的外商较多,再次推动了我市小水电的发展。但是由于部分小水电开发商缺乏对我市电网基本状况和我省相关政策的了解,在与电力公司申请办理并网手续时,出现并网难、违规并网现象,导致部分电力资源不得不外流。

根据我省关于小水电站并网管理的有关规定,小水电站发电并网前应向电力部门提供并网申请、并网电站工程设计批复,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及运行值班人员情况等资料;并网必须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并满足有关规程要求,要有完善的并网装置;要求大网在当地的输变电设备应具备并网条件;且水、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和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有与小水电站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应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网方式为只发不供;并网价格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电价标准执行,执行功率因数考核和时段考核。据悉,现省里正研究准备出台新的小水电并网考核办法,届时将取消目前小水电上网考核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

针对我市小水电开发现状,为有利于地方小水电资源的有效整合,服务于赤水经济社会发展,一方面我市将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小水电站的开发,加快输电网络建设,为并网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正积极研究边界政策差异,尽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水电整合政策方案,争取上级支持,将地方资源优势切实转变为地方经济优势,推动赤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