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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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基本概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原属国家教委主管的中法政府间的教育合作项目,成立于1989年,由国家教委指定南开大学执行此合作项目。创办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的协议书是由国家教委与法方共同拟定的。

创立目的


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创立的目的旨在利用法国在企业管理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国培养一批能够适应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高级专业人才,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促进中法及中外之间的经贸往来。

合作交流


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在南开大学招收两届学员后,法方于1991年初,由法国驻华使馆文化处出面向我校表达了在对外经贸大学内继续举办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的意愿。鉴于我校有较强的法语及企管教学师资力量,同时又能提供一定的教学场地,经协商我校答应了法方这一请求,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获经贸部批准后于1991年3月由我校校长孙维炎与法方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在我对外经贸大学内成立中法高级企业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的协议。当时外经贸部部长李岚清同志及法国外贸部部长罗什先生、法国驻华大使马腾先生出席签字仪式。同年9月学院正式开学,招收首届23名学员。

人才培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我校于1997年3月上报中法合作培训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办学资格申请,并于1997年 9月获学位办办学资格认可。二十年来,在中法双方的努力下,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培训项目进展顺利,迄今毕业生已达近千人。在校学生30人。大部分毕业生已经在中法或中外合作企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法两国教育合作协定,中法第四届教育交流与合作磋商会于1997年2月25-26日在巴黎举行。经双方审议,我学院这一合作项目被正式列为中法两国政府教育合作项目。